休职并在日本分娩的越南技能实习生的故事
怀孕/就诊/咨询
A在日本开始技能实习生工作后的第二年就生病了。她和教会的人商量了以后被带去医院看医生,这才知道自己已经怀孕34周了。A咨询了外国人支援团体并从那里知道了产休制度。因此A想使用产休在日本生下孩子,然后继续工作。
临时保护
A将怀孕的事情告诉了监理团体的一名越南咨询员。A得知监理团体将自己怀孕的消息告诉了公司以后,害怕被遣返回越南,于是联系了支援团体。支援团体对A进行了临时保护。
与监理团体及公司进行协商
A和支援团体的人一起见了监理团体和公司的人,并告诉他们想在日本分娩的意愿。(监理团体和公司才知道“不得对孕期技能实习生进行不利对待”的通知。该通知于2019年3月12日由法务省入国管理局、外国人技能实习机构和厚生劳动省向监理团体发出。)公司同意A使用产假在日本分娩。
A的孩子的父亲B也是技能实习生。支援团体还联系了B的监理团体和公司,要求给他带薪产假和育儿假。B的公司也了解情况。
市役所的母子手帐
A在支援团体的陪同下一起去市役所领取了母子手帐。并从保健师那里了解了在分娩前必须要做的事情以及能够得到什么样的支援。然后确定了分娩的医院。由于A的日语不太好,A居住的C市的医院可使用口译或电话翻译。
早产
A在预产期前一个月左右突然腹痛。由于实在无法忍受就去了附近的医院。尽管不是在之前准备分娩的医院,但是因为有母子手帐,也做过了检查,所以就在那家医院分娩了。
在医院,他们教她如何照顾宝宝,比如如何母乳喂养和如何帮宝宝洗澡。由于宝宝早产,需要住院一段时间。A先出院了。在宝宝出院之前,A每天都去医院进行母乳喂养。
分娩费用
分娩费用大约是45万日元,但是A用了健康保险的“分娩一次性补助金”支付了。婴儿的住院费用,则是向役所提交了出生证明,加入了社会保险以后办理了“早产儿疗育医疗”手续。
A和宝宝的在留资格
A在得知自己怀孕并生下孩子时,A的“技能实习”的在留资格正在申请更新中。和入国管理局协商以后,
同意申请暂缓2个月。在那段期间,可以使用以“技能实习”的在留资格办理的健康保险。
宝宝出生后,A委托支援团体的行政书士,通过入国管理局为宝宝申请了在留资格。申请后约1个月,婴儿获得“特定活动”居留身份,居留期限为4个月。A的“技能实习2号”的在留资格更新也获得批准。
为了让宝宝能以A的“抚养家属”的身份加入健康保险,她向公司提出了必要的文件,让他们办理了手续。另外,A和B向越南领事馆提交了结婚证、宝宝的出生证和护照申请,一个月后收到了宝宝的护照。
产假已用,育儿假不能用
A在分娩前请了带薪休假和产假,分娩后请了8周产假。A想使用育儿假。但是,有契约合同期限的劳动者不能使用育儿假,除非他们有一年零六个月或更长的就业合同。由于A的技能实习期只剩一年,因此无法使用育儿假,公司告诉她,虽然没有育儿津贴,但是她可以请假抚养孩子。于是A只能请带薪休假。
公寓里的生活
A为了和出生的孩子一起生活,在支援团体的帮助下租下了一套公寓。宝宝出院后,宝宝和母亲A和父亲B一起住在一间公寓里。由于B也不能使用育儿假,因此只能在不上班的时候照顾宝宝。教会成员和支援者也有帮忙照顾宝宝,直到宝宝被带回越南。保健师也会来公寓看望宝宝,并为A提供育儿方面的建议。
回国然后返回日本继续工作
A在孩子出生大约2个月后就把孩子带回了越南。然后把孩子留给了A的家人,大约一周后回到日本后继续在同一家公司开始工作。
A在日本开始技能实习生工作后的第二年就生病了。她和教会的人商量了以后被带去医院看医生,这才知道自己已经怀孕34周了。A咨询了外国人支援团体并从那里知道了产休制度。因此A想使用产休在日本生下孩子,然后继续工作。
临时保护
A将怀孕的事情告诉了监理团体的一名越南咨询员。A得知监理团体将自己怀孕的消息告诉了公司以后,害怕被遣返回越南,于是联系了支援团体。支援团体对A进行了临时保护。
与监理团体及公司进行协商
A和支援团体的人一起见了监理团体和公司的人,并告诉他们想在日本分娩的意愿。(监理团体和公司才知道“不得对孕期技能实习生进行不利对待”的通知。该通知于2019年3月12日由法务省入国管理局、外国人技能实习机构和厚生劳动省向监理团体发出。)公司同意A使用产假在日本分娩。
A的孩子的父亲B也是技能实习生。支援团体还联系了B的监理团体和公司,要求给他带薪产假和育儿假。B的公司也了解情况。
市役所的母子手帐
A在支援团体的陪同下一起去市役所领取了母子手帐。并从保健师那里了解了在分娩前必须要做的事情以及能够得到什么样的支援。然后确定了分娩的医院。由于A的日语不太好,A居住的C市的医院可使用口译或电话翻译。
早产
A在预产期前一个月左右突然腹痛。由于实在无法忍受就去了附近的医院。尽管不是在之前准备分娩的医院,但是因为有母子手帐,也做过了检查,所以就在那家医院分娩了。
在医院,他们教她如何照顾宝宝,比如如何母乳喂养和如何帮宝宝洗澡。由于宝宝早产,需要住院一段时间。A先出院了。在宝宝出院之前,A每天都去医院进行母乳喂养。
分娩费用
分娩费用大约是45万日元,但是A用了健康保险的“分娩一次性补助金”支付了。婴儿的住院费用,则是向役所提交了出生证明,加入了社会保险以后办理了“早产儿疗育医疗”手续。
A和宝宝的在留资格
A在得知自己怀孕并生下孩子时,A的“技能实习”的在留资格正在申请更新中。和入国管理局协商以后,
同意申请暂缓2个月。在那段期间,可以使用以“技能实习”的在留资格办理的健康保险。
宝宝出生后,A委托支援团体的行政书士,通过入国管理局为宝宝申请了在留资格。申请后约1个月,婴儿获得“特定活动”居留身份,居留期限为4个月。A的“技能实习2号”的在留资格更新也获得批准。
为了让宝宝能以A的“抚养家属”的身份加入健康保险,她向公司提出了必要的文件,让他们办理了手续。另外,A和B向越南领事馆提交了结婚证、宝宝的出生证和护照申请,一个月后收到了宝宝的护照。
产假已用,育儿假不能用
A在分娩前请了带薪休假和产假,分娩后请了8周产假。A想使用育儿假。但是,有契约合同期限的劳动者不能使用育儿假,除非他们有一年零六个月或更长的就业合同。由于A的技能实习期只剩一年,因此无法使用育儿假,公司告诉她,虽然没有育儿津贴,但是她可以请假抚养孩子。于是A只能请带薪休假。
公寓里的生活
A为了和出生的孩子一起生活,在支援团体的帮助下租下了一套公寓。宝宝出院后,宝宝和母亲A和父亲B一起住在一间公寓里。由于B也不能使用育儿假,因此只能在不上班的时候照顾宝宝。教会成员和支援者也有帮忙照顾宝宝,直到宝宝被带回越南。保健师也会来公寓看望宝宝,并为A提供育儿方面的建议。
回国然后返回日本继续工作
A在孩子出生大约2个月后就把孩子带回了越南。然后把孩子留给了A的家人,大约一周后回到日本后继续在同一家公司开始工作。